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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我懂得一种幸福
下午开完会,浑身觉得没劲。单位走廊尽头有一个门,外面有一个露天楼梯。常躲在那里抽烟。 坐在楼梯上,依着墙。对面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区,总有几户人家把花养在窗外,赏心悦目。坐着的,必定是阴凉处。每次都赶上阳光正好的时候。独自享受着五分钟的安宁。五分钟的远离。 想起很久以前,有一次坐在一个楼顶。好不容易爬上去,通过楼道顶部的一个“天门”,有盖子,只是没上锁。锁就挂在上面,有些锈迹了。 那时坐在上面就想,要是有人把盖子锁上了,可能我就会饿死在上面了。 那楼很旧了,住的人并不多。不知道我在楼顶上喊救命时,楼底下的人会不会以为我要自杀,然后会不会有救护车来,会不会有记者来。 来就来吧。但来的时候,准没人记着给我带吃的。 要是把我救下去了,我还能说话,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饿。 只是,坐了好久也没人上锁。夜晚的风很凉,我总是想看到风是什么样子的,于是,我就一遍一遍地看天空,不能朝楼顶看去,总有要飘下去的感觉。一支一支的烟蒂扔下去,飘的过程好像很缓慢,心就突地被什么一抓。 我不喜欢那种感觉。害怕。悬空是需要足够勇气的。所以,我宁愿不停不停地走。 朋友来电话,说了几句。过后在网上说听我声音很累,我说没什么,今天好多了。 确实,这半年一直是拼命的状态。其实我也很恨自己的,但是我又没办法。 一个人,有些东西,是很难改变的。除非我不是我。 朋友仍挂牵,我只好安慰说,再干一年看看,如果还这样累,我就去流浪了。其实我很不愿意提流浪这个词。总觉得太过牵强。以前听无数人说过,亦向往无数次。可真的流浪,却是少有人能做到的。 也有朋友年轻时做过这样的梦,每次说,我总是笑,知道不过是梦。就让她做。 到头来,一切作罢。 犹记得那次,跟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说起的话题,是关于我离开这里。不知被提及过多少次。可能她总认为我不属于这里,而我又总认为,这里就是我的。 这是两种不同的态度。她认为的是,我不是这里的,而我却认为,我是不是这里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是我的。 随时都有心安。安心于此。 说起有年薪多少多少的工作,诱人,却突地心凉:算了,我还是老死这里吧。 是很少提起要流浪的。那次说过。她说哪来的钱呢? 心里窃笑。流浪是不需要钱的。用钱来支撑的,不过是旅游罢了。看看而已。回来继续自己的生活,并没多少改变。 她在那边一惊一乍:你不会要乞讨吧。我想也许还真会有这样的环节。记得我认识的那个老人,在三四十年前不就这样流浪过。我写的第一个长篇里,就有他的故事。我相信,我的故事不一定能打动人,但他的故事,绝对能让人刻骨铭心。 她说了她的想法,流浪只是想不带目的地看看这个世界。但不想自己暴死他乡。可能是因为我说,等有一天在这里呆够了,我就出走,然后死在外面。她所谓的流浪,生活气息很浓,所以,她更爱的,是自己。这没有错。她要的浪漫,不过是一种浪漫的感觉罢了。 她并不赞同我,反问我,人是要享受人生的嘛。我很坚定地说,不,人各有使命。她问:你的使命是什么? 我竟然毫不犹豫地回她,我的使命,是痛苦。你不觉得吗?我从上高一那天开始,就是这样了,直到现在。 她几乎知道我的一切,所以回复得亦是迅速:觉得了。然后又说,而你最大的问题是你竟然享受痛苦。 没办法。就像我觉得你们要享受生活一样不可思议。半开着玩笑,半认真地回她。 她感慨起来:我觉得我的使命是享福,可我老是不能享到福,所以我为完不成使命而痛苦。 一刹那,似乎明了许多事情。其实,我们的使命是一样的,都是享福,她要享受幸福,我要享受痛苦。这样说给她听,她觉得“这比较合理”。但又多了领悟似的说,那你比我幸福。 想想,确实如此。她是在想享福的过程中痛苦着,因为她完成不了自己的使命。而我在想享受痛苦的过程中,完成自己的使命,所以,我幸福。 很多命数,是跟人的使命有关的。一股无形的力量,推着你,不得不往下走。 所以,当今天对着打电话的朋友再次说起流浪时,我很平静。尽管声音里太多的疲惫,尽管太多的疲惫里太多向往早就匆匆折截。 她终于说出自己的担心,怕有一天,我再也坚持不下去,脆弱到了顶点,然后逃走,没有一点消息。 我想,我不是逃。只是要出去走走。拍照片啊。写游记啊。写故事类的游记。很感性的。很有质感的。 用我喜欢的表达方式,就像用我喜欢的行走方式,它是使命,亦是命数。 记得以前说过一句话:你看见过稻草人去流浪吗,它没有心,天生的;真正流浪的人,也没有心,丢了,只是他懂得一种幸福,叫寻找。
12月7日 她不会善终
跟很多喜欢马郁的歌的人一样,我也是在偶然的情况下听了那么一句: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我们死也要在一起。就那样,就那样喜欢上了,狠狠地喜欢上了。只是有所不同的是,我是在百度里误输入下辈子三个字后不经意地看到这首歌,当时是对“下辈子”好奇,后来就听到这首歌。 我庆幸,我不是在电视上或听别人介绍后去听这首歌,我在无意中得到太多的意外,这使我对这首歌的喜欢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而听这首歌到现在,大概有一年多时间了吧,我换过几台电脑,搬了办公场所,惟一这首歌就算丢了,我也会再找来,甚至就是现在,也会时常去哼上那么一句,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觉。 我一直没去看马郁的新闻,她是怎么样一个人,我并不是太清楚。是最近几天,接连下载了许多“新声音”后,突然想起,我还有许多老声音,是一直喜欢的,像顺子、林宸希、阿桑,就是突然想起来的,而马郁的声音一直就在耳边。 我动了要找她其它歌曲来听的念头,可找来找去,还是那些听了无数次的“老歌”。就这样,在网上看到有人在问,为什么马郁没有马上再接着出专集,她的声音,她的音乐,她的心声,的确吸引了很多的人,让很多人产生的共鸣,在她的歌声里找到一种慰籍。 就在我找寻她的声音的时候,我竟然看到有人发了一个帖子,说,我含着泪写下这些,因为我终会失去你。我急急地打开,看到作者短短几句心声:真的有点年少时候听齐秦的歌的时候的感受,慢热型,越听越好听,越听越想听,但是——有一天,有个朋友说了句话,让我震撼不已——这个朋友(女性的)很稳重的,我让她第一次听了马郁的歌以后,她久久不说话——后来就说了——她不会善终! 我跟那个作者一样的——呆住了。真的呆住了。她说她也一下也明白了,真的明白了,她的朋友说出了她一直来的感觉——有哪个新人出唱片,第一张就有两个“死”,而且唱出来这么随意。她一定是心情很复杂,爱恨交加,或者不关爱不关恨,只是一种感觉,那种对爱的理解对坚贞的臣服对惟一的一次诠释,全在那一刻里有了最后也是最好的归宿,她的内心里有一种宿命感,是对马郁,更是对女人,对爱。她说,是的,马郁把她该唱的都唱出的,而且唱的如此潇洒,如此直接。是什么都放开的,是用这辈子的心唱出来的。不会有下一次的—— 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一天“死”去一点,这爱情的“坟”我来掘 我的心像卖给了“魔鬼” 作者最后说,她的歌真的有种魅力,不是常人了解的。而且,我预感到,真的——这可能是她的唯一的一张专集。 我不希望,这是她的最后一张专集,但我相信,这是她惟一一次的爱情,永远,永远。这爱情不管活着还是死去,马郁是如此坚守这惟一一次,无以替代。 ——可是,真的,她不会善终。她多傻,她多傻。 《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就单单那一句,就足以打动太多颗敏感的心,她唱得没有一点矫情,那么随意,那么真心。同样的感觉也在《一天死去一点》里体现得很彻底,让人过耳难忘。这种决绝与坚定,正是我们太需要的,她正好唱出来了,我们正好听了。 就算死,也死得心甘,你可以说这只不过是随口说说,也可以对此漠然视之,但是马郁就是这样的心甘而没有一点计较地付出着。“我希望你会幸福会满足,却不让你,看见我的痛楚 ”,在《屈服》里,就算马郁在“认输”,可是一字一音里,那种情愿被征服仍不计后果的付出,是现今多少爱着的人所不情愿的。也许一切到了最后,就像《羞愧》里唱的一样:一旦我的世界被你轻轻一推,再多的泪水也无法防备,我不能后退,我不能挽回,我不能再一次为你伤悲。这是命,女人的宿命,马郁又在《你别怪我》里诉说:我们是女人,微薄的青春,怎能苦守在你, 推不开的城门。无奈,而执着,执着下去。 听着她一声声的心音,天簌,陶醉的是歌声,更是一份坚守的爱。因为我们太缺少这样的爱,因为我们常常不具备这样的爱。你可以善始,亦可以善终,却有多少人可以不给自己退路,爱得这样痴与迷,就算给一千条路往回撤,她亦是断掉来路,不会去善终。或许真的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马郁的傻,马郁的痴,便是她追求的最后一点的完美。而爱情对于我们来说,其实永远没有一个开始,没有一个结束,我们不知道,哪一点是我们最想要的完美,只是因为,我们都会去计较,就算不计较得失,不计较悲喜,却无法,无法不计较一个结果。 12月3日 新声音。旧时光。菲年右转。
许多个夜里,只有两种声音出没,键盘的敲打声,音乐的起伏声。我不习惯说还有我的心跳声。那种声音,我常常忽略掉。因为,那个时候,我看不到自己。这或多或少让人看了感觉有些矫情,可是我从来不上心,依然自我。就如我在短篇集自序里开篇说的:写字时,在最投入的情况下,我的眼睛常常是闭着,我用最柔软的触角去探触和感知心底最深最硬的未知。 键盘的敲打声很美妙,透着孤独的高贵和流离失所后的安全感,是我赖以喘息的空气,是我转身后的睡眠、棉花样的抚摸,点染一分夜色。整个夜,就是一朵巨大的花朵。而音乐,似乎就喜欢一种,我不是个喜欢研究音乐的人,我只是听,我喜欢一首陌生的音乐带给我的画面和故事,甚至就那样迷失在一种倾诉里。这种音乐,是毒药,麻醉我,然后让我经年回味一种味道,叫旧时光。那些往事,是轻沾,是一触即发的盛大过场,在某个时刻,某段音乐,某个场景里,就重复起来,防不胜防。 以前听顺子、飞儿、阿桑, 或者还有一些不同歌手不同的歌。顺子的《回家》是惟一一首我听了会哭的歌,而听这首歌,我从来不去强求,从来没有买了来听,但是就如同你跟某个人的某种缘份让人意想不到让人惊讶一样,我总是在路上,在车上,听到这首歌,便不可遏止地想起顺子在小小的台上,那么深情那么投入地演绎这首歌曲,台下的手,眼睛,配合得天衣无缝,而顺子的表情,用再多的语言也无法说得极致,只有再平常不过的两个字“回家”,就足以让眼泪搅拌着往事地动山摇地哭泣,身体却在那一刻静如秋水失离魂窍。 更多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听一些新声音,在周围一些小朋友的眼里,我喜欢的东西有时会让他们错愕。因为这与我的恋旧情结那么不相衬,那些回忆,那些时光,似乎都在那一刻被我亲手抹杀,喜新厌旧起来。其实,是她们不知。很多时候,是那些新声音可以带我回到旧时光里,喜欢,爱,恨,痛,疯狂,不可理喻,一切一切都那么单纯。我在新声音里得到一种满足,在满足里可以贪婪地去追忆,我是这样小心翼翼地回首,生怕那些往事经不起我的一次回头,全都散了去,像烟,没有痕迹,所以总是带借口与理由光顾一次,再多一次——仅仅是因为,我离不开它们。 昨天晚上,一直在网上关注05年度歌坛新人秀,我的关心,不是谁排了怎样的名次,歌手对我来说,并没多少意义,看着一张张年轻的脸,仅仅会有那么几个瞬间,想起一些可以叫青春的东西。最早了解这次评选,是在电视上,听到一些新歌,我会莫名的兴奋,所以才会来网上下载。于是一整晚,在找我喜欢的歌。最喜欢周渔的《过期香水》和严波《当你说爱我的时候》,1983的《好孤单》和苟伟的《越陷越深》也不错,还有张硕的《最后一个想谁》、林冠吟的《毁灭爱情》、周子琪的《同名女子》、袁耀发的《亲爱的你在哪里》也有一点点东西可以打动我,于是都下载了来。太久没有新的声音,是因为太久了,我一次次从回忆里剥离出来,不忍回头。 说到底,新声音带我往回走,那是我意外的幸福。我是怕我一天一天被什么东西推着往前,终于在尽头处一脚踏空。这就如同,我走路时总喜欢靠左走,仅仅是因为,有些人有些东西,可以迎面而来,我不会错过。而右边,顺着的方向,永远没有回忆。回忆总是在对面的街头,像一列末班车,轰响着向相反的方向离去。 顾城在《英儿》里说,我知道上帝在我一边,我精神的小身体,让我做了那么多事,画了画,写了诗。我呆在谁也不稀罕的地方,那是我的神殿,破房子,劳动,吃苦,天涯海角,姑娘家。 我是做不到顾城的成魔境界,也不太赞成他的某些作法,但是我却不得不承认,他在一个忘记自己的地方,可以放心地哭泣。 而我做不到。 我的菲年,一半留在一个叫做回忆的地方,陈年细软,另一半坚硬地被收割起来,在不可知的时光里一寸一寸地枯萎,我看得见无声的嘴巴最后尖叫的扭曲。无数的十字路口,右转,右转,一排排景象如倒刺竖立,身前身后都是一些同路人,同去那个叫未来的地方。我听见路的左边,有人读着梅拉妮·格里菲斯在《激情过后》里对着路边的宣传画时的台词:这是我们的电影。我看到我自己手里的碟片背面一行字:爱的拥有,爱的痛苦,她是否能够回到爱情彼岸。就算再遗落更多的记忆,神志全失,她依然记得她们曾经看过的那场电影。而我的电影,在身后。前面的剧情,一律没有合适的台词,偶遇和缘分。菲年右转,一大片的断崖,被扯开,来不及缝补,于是一次一次地跌下了悬崖,一次一次没有尊严地逃之夭夭。 11月24日 恋上爱,爱上恋恋上爱,爱上恋
文/白音格力 有时有人会问我,你谈了几次恋爱。第一次听人这样问时,我真的是傻眼了,有近一分钟呆在那儿,那种感觉应该叫尴尬吧。我想是的。 我几乎没看一部日本电影或电视剧,回忆那个高仓健(考,是这么写的吗)风靡的年代,我都记不得我长啥样子了,更别说他了。不过说到恋爱,我想起有一次看到有人引用了日剧《三十拉警报》里的一句话: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这种事好像是奇迹。所以老天爷才帮它取"恋爱"这么棒的名字。 这句话本身也没什么太大的吸引,只是我在反复地琢磨,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确实应该算是个奇迹了,可是,后面说老天爷才帮它取"恋爱"这么棒的名字,到底是什么意思,是恋着的人也爱自己的缩写? 我自己想不太明白,这个"恋"跟"爱"到底有什么牵扯,我在大脑里搜索我对这两个字的印象,好像有人说过恋和爱是不同的,但是,究竟哪不同呢?好像说的是恋是可以为一个人去死,爱却是为他活着,并且活得快乐。其他的,再也没什么印象了。可是这个"印象"中的恋与爱,又跟电影中那句话好像没多大联系。总之,我是没搞太明白的。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给自己一个明确的态度,还好,不管我懂不懂,我知道,在我看来,两个人要"恋爱",一定是双方都很喜悦的事,如果有一方有了牵强或者别心,那就不算恋爱了。 可是在现实中,却没这么多讲究了。你只要跟一个人相处在一起,只要双方涉及了"谈"字,那就算"恋爱"了,来得轻率多了。没办法,谁爱谁呢?谁又说得清。 怕就怕你说得清的时候,你还在跟人家谈,明知不爱对方,还那样处着,造成了对方或旁人产生错觉,这是罪该万死的。可青春萌动产生的一系列反应又真的可以作个挡箭牌,为那些潦草的"爱情"遮一遮羞与丑了。所以,好多人就堂而皇之地拿来掩饰自己,主啊,原谅他吧。人之初,性本善嘛。 主说了,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我没有什么信仰,除了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外,我的惟一信仰,就是"我爱你"。可是,你在哪里呢。主没有告诉我,我也不敢信他。何况主那么多臣子,他的爱究竟有多大呢,他要把他的爱分给千千万万的臣子,分到我头上,可能就是一顿早餐的关照。他爱我只一顿早餐,可是我的早餐总是吃得很少,他是要我用我很少的早餐量来支付我对另一个人的爱,那么谁敢来啊。 爱,不过是一种平等的对换,或者说得好听点,叫对接。就像天平的两端,一方轻了,爱情就斜了。终有一次,她斜出托盘,了无影踪。不要问我她到底"踪"到哪儿了,我不会告诉你,她"踪"到另一架天平上去了。继续试探有没有"平等"。 而像张爱玲或者《一个陌生的女人的来信》中那样爱得无计较的女人,你甭想就活在你身边了。请原谅,实在找不出多少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或电影来当论据,所以,不得不再次提到张爱玲与《来信》,其实我还想提《罗拉快跑》,熟悉我文字的人对罗拉快跑更是熟悉,所以不敢再拿出来了,只好另寻目标。目标可真难找啊。对这种女人,你越是想,越是渴望,其实就暴露出你的无来,因为你没有才会那么渴望。 但是,这些名角(名人或角色)的结局没几个是好的,这就说明了一点,恋爱不是件简单的事,不是我吃了多少早餐,就会得到多少的爱。或者也可以说,如果真去探究恋爱的实质,没几对情人可以配得上这两个字的。但是,这些名角却真的给人一种在恋着在爱着的感觉,而且那么让人痛和感动着。而且,她们又那么坚强,甚至可以说在爱人背弃时仍爱得够坚硬,像金钢钻一样无坚不摧。如果这也可以套到恋爱这挡子事上来的话,她们是"一个人的恋爱"。可恋爱总得有双方吧,说不到底,她们的坚强,不过是因为她们爱上了自己的爱情。可曾经,她们在拥有爱情的时候,却是那样的脆弱,希望得到呵护,得到关爱,当那个人消了踪迹,她们的爱反而更深沉了。 我想,当一个人在你面前脆弱时,那是因为她爱上你了,而当你在她面前脆弱时她又表现出超级的强大,那是因为她恋上你了才会在苦难危险面前表现出超她自然的力量,你想啊,人都是自私的,她不是依恋着你甚至贪恋着你,她怎么会冒着一切灾难为你做一切而又心甘情愿?而当有一天,她在你面前不再有任何脆弱的时候,她便不再爱了。那时,你的脆弱就是多余的,就算她会为你分担,也只是处于关心罢了。 这就不难得出结论,其实,她是先爱上你,然后再恋上你的。因此,应该叫"爱恋"而不是"恋爱",但是这个词却又是那么有意思,为什么要反过来呢,其实有意思就在答案是很简单的,她恋上你,是先恋上她自己的爱了。这有点像自恋,因为每个人都有自恋倾向的。爱情,不过是两个自恋的人在对方身上找到的一种自恋的充分表现罢了。恋爱的深度与长度,跟双方的自恋程度有直接的关系。 11月17日 她只能承担你这么多她只能承担你这么多
文/白音格力
爱情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一方承担另一方的能力的多少。这是在好多年前就说过的。我用这个论断来左右过我的矛盾与思量。于是我觉得我轻松很多。 因为不需要去考虑太多,我由着我形成的论断来决定一些事情,等待一些事情。 很多事情,不一定争取就有了结果,但一定是跟等待有关的。时间是一切。时间是法宝。时间是证明。不是没有道理的。 都说爱在很多时候是盲目结的果,我也相信。而且,十分相信。如果没有一点冲动,爱太过平淡与凡俗,那必定不会成为日后刻骨的爱。当然不排队日久生情,情动一生,绵绵细长的。但是在我能接受的面积里,我还是喜欢铺张的爱,铺开你所有的情感,占据他的世界与面积,满满的,如果没有一点点激情相佐,是定然难功德圆满的。 我对每一个女人,都怀有不信任的态度。女人是最善变的,这是劣性,不是我偏面的独断与诋毁。而且,在我看来,这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先申明此观点,要的是有人明白,这无关褒贬的。世间大多数女人对爱是专注的,那程度要胜过男人不止些许,而是千万。但事总有其两面,一方面,女人承担着自己的钟情为之付出所有,另一方面,会在最短的时间里"移情别恋"。时间是过不去的坎,女人只是做了她应该做的事。 看明白这些,也许不是这三言两语可以旁解的,要用心体会方可悟出个中奥妙的。 再说女人的承受能力。不可否认,女人在承受灾难时总表现的特别渺小,她会因为一只小老鼠而吓得几天不敢再进屋,但是她们又是那样的奇怪,在一些不得不承受的大难面前,却可以表现的比男人出色许多。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对爱的承受能力呢?首先我们得狠下心来承认,那种坚贞不渝的爱情,在现世的女子中,几乎难寻其踪了。当然,这里只谈论的是女人,男人不说也罢。女人对待爱情坚贞是一回事,她可以信守又是另一回事了。这不是危言耸听,是很实实在在的现世。 这些年,遇到过好几个这样的女人,有时难免会觉得被幸福包围的感觉很好,可是这个论断一直 在我的内心深处,就算有过片刻的迷失,我也会在最短的时间里提醒自己,结果是,每个女人都不攻而败。想想真可笑。我是无关伤心的,却心里堵得慌。世上的爱,不是难在持久,是难在坚守。 我如同一个旁观者,看着一些人来来去去,有些很在乎的,去了,心会抽紧的,有些人本可有可无,原来就是不信任的,便也任她自已折腾一阵,或无奈或伤心或坚决地去了,一切好似没有什么痕迹,却又分明在那些记忆的片断上刻下过一些她自语般的誓言。 不是她欺骗过对方,那爱也是来得排江倒海势不可挡,来得真真切切轰轰烈烈,只是,她永远地败给了自己。一场战争,难在打个平手,多是以一方败北收尾。一方不被另一方打败,那就必然被自己打败。这场战争,看着就热闹多了。无语的观众,最后剩下没有出击的一方,冷冷无趣地收场,连唏嘘都可以省略。 一切脱不了世俗的干系,不过是凡人,哪来的超然与大爱? 试问试想,就能分出个所以然来。私下也就不再牵强地为这曾经看似花好月圆的盟誓去把一个一个的漏洞打上完美的补丁了,来任她来,去任她去。 可是,如果碰到的是一个你深爱的女人,她一样会沾染这等劣性的,而那时受苦的不仅仅是哪一方了。为什么说是沾染呢,因为她内心最少是不希望这样的,但又因现实的种种她不得不这样,于是沾上染上,无法摆脱无能为力。她一边为了爱你而倾其所有,另一边又要忍痛割爱抽身而去,她这个时候,是无法去承受你的分毫,她连自己的处境都难以权衡与定夺,只一心存了要离开才是救赎的信念,走得摇摇欲坠却又铿锵有力。而你,在那个最初的地方,渴望她回过头再义无反顾地奔回来,或多或少是有些难度了。道一声,原来爱得这样深,你也无法承担我。痛心疾首也无人知晓,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场胜似流星雨般落去的谢幕,是盛大的无人看得见的泪,急速溃逃。 怎么能怪她,哪个女人经得起等待?这是一句永远不倒的真理。一切的因果,不是人为可以左右的。她曾经那样爱过,信了,才会知晓那爱的深沉。同样,如今如何的不舍,也是不可逃避的结果。只能是由着心去飘荡,迎接地动山摇般的沉默。她只能承担你这样多,无法再多一丝一毫,所以,她带着她可以带走的走了,留下一个不完整的你,和一个不完整的结局。爱一个的多少,只看你可以承担他的多少。而她能带走的,对她来说,已经是全部了。 4月10日 看你一眼文+白音格力 是个什么电视连续剧,并不知道。
4月9日 我遇见你,心甘地碎裂我遇见你,心甘地碎裂 ——小说集《疼的单行道我逆行》自序 文+白音格力 但我从不放弃寻找,于是有了这些字。有的朋友说,读白音格力的字太累,或者这些字里有太多的阴谋、阴暗,甚至死角……我把这一些统统打进不见光的封,打上蜡。尘烟是会浸泡时光的,一不小心就失了色,我爱这些故事,我爱自己。所以我密封,怕失去自己。但我寻找的最终,没有答案。 想起非典时期,报社正赶上浪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了北京。不成想,到了北京,媒体藏藏掩掩的疫情才大白天下,一个个铺天盖地的报道,一串串揪人心痛的数字,顿时明白,原来——此行凶多吉少。于是,关门,自乐。把所有人囚在斗室。我仍人随心意,见朋友,拼酒。后出门,大街上不见几个人,见了,也是白口罩严严实实地罩住嘴。我和朋友反倒因此玩了个痛快。 随即便想,是不是我要珍惜的,必都会丢失。而我珍惜的,无非是借了它来等,虽然不知等的是什么,最少在今天,这一切给我呼吸,给我安心。更给我希望。我习惯了这样,便不习惯那样。 终于不得不相信,有些东西真的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残缺得让人心寒。
[散文]旧址天堂旧址天堂 文+白音格力
我喜欢街道。特别是那种旧街。我知道好多人和我一样的喜欢,于是就会想,如果有一天,喜欢一样东西的人都可以聚在一起多好。那样,总能在这些人中,找到这样的爱情:你喜欢我,我喜欢你。 这个想法是在18岁时有的,那是三年里上课比较紧凑的时候。被学习委员发现我写的诗很怪,就一篇一篇抄在黑板报上。很有学问的语文老师每节课都要看一会,是我那时最兴奋的事。因为他看完就会走到我身边,扶扶眼镜,问:你写的是什么意思。其实那算不得诗,只是一些句子。我自己喜欢的句子。那时惟一喜欢收藏我句子的就是流沙了,他陪我走遍了这个小城所有的旧街,我陪他抽那总也抽不完的烟。有人再问我写的是什么意思时,我就说我写的是爱情。就算字面见不着爱情的模样,心却有了所属。我一直很敏感,我知道。不过,我总是显得不在乎,过着浪荡的生活。和那些生活无关的生活,也一并收入囊中,希望有一天,我全带走它们。 后来,我不写诗了。起因在以前的一篇文章里写过,不外乎因为中午一个人在教室里偷偷把那些诗整理给《女友》而被误当是小偷,天生又叛逆,拍着桌子一句“我就是去抢也不会做贼”把教导主任的胡子都气歪了。不对,他没有胡子,我一直正视着他的眼睛,只要他站在我面前。 那些诗一样的日子没有了,那些本来可以和诗一样生长的爱情也没有了。于是,我从没有过初恋。浪荡的生活总是要在这一刻被下定了决心从此认认真真之后在下一刻就会出现我不可掌控的局面,我开始学会随遇而安。和迷乱、放荡。我那时最喜欢的事,是想五年后我会是什么样?其实十年过去了,回头想想,我一直是在等一个结局。我开始不相信过程,因为它太迷人了。 朋友在Q上问我,眼泪是什么味道的。 我迟疑了片刻,回她说,是沙尘的味道。因为那一刻,我在想两个字:天堂。我一直相信,眼泪是属于天堂的,虽然人类早就开始练就了鳄鱼的眼泪,眼泪的福祉,却依然被我一厢情愿地安放在心灵最洁净处,安安然地留下一点点的真。那种真,就是眼泪的味道,它可以是风,是花,是雪,是月,是寄居在天堂的一切的自然景观。 那么,为什么还要问眼泪的味道,或许只是因为都在尘世里,我们脱不了与爱与痛苦的干系,才有了百多滋味。那么,就像沙尘,无处不在,细小,碎杂,夹在眼间吧,不是一定为了要练就珍珠,而仅仅,是为了证明我们还有感觉。而眼泪,应该属于感觉的。 只是一转间的思想,告诉她后,她说,眼泪没有味道,有味道的是心。 被许多人说起,恐怕让我再有爱是不可能的。只是笑笑,去问问身边的人,恐怕大多数人都会这样说。我们都成了自私的人,不会爱上谁,只爱自己。爱自己才是最安全的,何况又没多少可以值得我们去珍惜的,那么,一直站在被伤害的地方的这个“自己”还要等待那个一直留在让你哭泣的地方的那个无情人多久?似乎没有比爱自己更理想的选择了,可究其实,爱的是不是自己,是不是一种欺骗,或者自我安慰?没人说得清,于是就当是这么一回事。 很少在论坛里回过多的帖子,那天却看到一句话:看不到的地方都是天堂。 这句话在当时足够吸引我。我一直认为每个人脚下的路,都被什么折截成一段一段,你不可能走成直线,连曲折都不能,于是,我就在帖子后面回了一句:走过的路都是地狱。 也许说得太夸张了,毕竟我还是相信有些人,有些事,是可以温暖和感动的。可是,我就是记着那些不可恕的罪,听说有罪的人都得去地狱,于是很想知道,天堂里到底有什么? 我写了太多这样迷乱的字,这些字里有太多的“自己”,拼凑后,也是碎裂过的。我习惯了这样想。所以,在回的那个帖子后面,她改了一个字,两句话放到一起:看不到的地方都是天堂,走过的路都是炼狱。 莫名一惊。这一切,只是一个“炼”字就可以解释的。原来你会觉得有地狱,也许那就得到了救赎,只是你自己不敢去承认。她后来说,你一直在悬崖边上,你不知道方向,往上看是天堂,往下看是地狱,你哪儿也去不了。她读了我所有的字,跟很多人一样,在这些迷乱的字里,有什么东西被牵扯。原来那些不算文章的字,我只是把自己一点一点的肢解,有人看到皮肤,有人看到血管,有人看到骨头,有人看到心。是欣喜着,被一些人看,或者会偶尔善意的说要对自己好。 因为那个改了一个字的人,我也改变了许多。我想她应该是天使,长着梦一样翅膀的天使。我曾最怕谁是天使,因为天使总要受难。因这一个“炼”字,我相信,天使受难时不掉眼泪,她微笑地飞过。 从那以后,脑子里就一直有这四个字:旧址天堂。我常这样,不定的时间里,出现一些自己有感觉的词或句子,然后会欣喜好长一段时间。因为,我突然又回到了从前。18岁那年,开除在外的我终于回到教室,后来就喜欢上流浪在那个小城的旧街。然后就想,如果有一天,喜欢一样东西的人都可以聚在一起多好。那样,总能在这些人中,找到这样的爱情:你喜欢我,我喜欢你。 旧街,也许并不破旧。只是曾被踩过两排脚印,再被时间一拖,就模糊不清了。经年再来,便恍若梦中。每踏进一步,就疼,失离魂窍。天堂,也许并不遥远。只是我们现在想想,是绕了好大的弯,才发现,天堂在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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